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建发[2024]40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10-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6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
  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四、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七、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八、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内政发[2015]58 2015/5/2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成办发[2020]83 2020/9/1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穗府办函[2024] 2024/5/29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 沈政办发[2016] 2016/9/1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长政办函[2015] 2015/5/19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报送 冀建房[2015]21 2015/10/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收费减 沪财预[2008]11 2008/11/1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 甬财政发[2015] 2015/7/1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津政办发 [2016 2016/10/1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 市政发[2016]60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