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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4]9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8-26
实施时间: 2024-8-2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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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现将《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6日

  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重点事项任务分工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请加紧推动福建省2024年度第二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4〕53号)要求,由省人社厅牵头,省医保局、省税务局配合推进灵活就业“一件事”上线运行工作,为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设想
  (一)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一件事”的服务对象:在福建省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的劳动者。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集成化办理平台,推进灵活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5个事项的集成化办理,通过流程整合、业务协同,推动完成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网查看”,打造灵活就业“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平台,提高各部门办理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预期成效
  对灵活就业“一件事”所涉及事项种类、事项办理流程、办理周期、所需材料以及信息化系统等进行全面摸排,调研分析群众办理灵活就业“一件事”的难点问题,通过整合办事入口,优化办事流程,强化后台数据比对,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一揽子受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
  二、工作思路
  由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照省审改办发布的业务梳理模板,梳理重点事项办事指南,设计办理情形、融合业务表单,设置材料清单、明确办理标准、重构业务流程和对接标准。灵活就业“一件事”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福建省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省级信息系统、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金税三期社保费标准版系统,除金税三期社保费标准版系统为国家统建外,其余均为省级统建。由相关厅局配合完成对应系统与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对接,实现业务集成办理,并将结果信息共享至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并推进办件数据汇聚和“好差评”对接。灵活就业“一件事”需要电子证照、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短信提醒等公共能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业务梳理及标准重塑。由省人社厅会同配合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在各单位完成具体单事项业务梳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办理情形设计、业务表单融合,材料清单设置,明确办理标准、重构业务流程。(完成时限:8月31日)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由省人社厅会同配合单位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根据业务梳理模板,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指南,由省大数据集团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为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完成时限:9月15日)
  (三)系统开发工作。各单位配合大数据公司完成以下工作:1.打通相关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相关数据接口。2.业务审批系统按照集成化办理平台相关业务标准进行改造。3.开展省集成化办理平台统一申报页面设计。4.对接智能中枢,实现共享“最多采一次”数据回填。5.开展“三端”(线上端、线下端、自助端)建设。6.开展系统联调。(完成时限:10月15日)
  (四)公共能力接入及数据支撑。省人社厅组织各配合单位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反馈至省大数据集团,协调相关单位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同时协调涉及使用电子证照的相关单位,优化原有业务系统,在行业条线发送应用电子证照相关文件等。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枢对接、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为灵活就业“一件事”提供证照材料“免提交”。(完成时限:10月15日)
  (五)统筹“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立。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依托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统一分发流转,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完成时限:10月31日)
  (六)上线试运行。各单位配合大数据公司完成以下工作:1.明确试行期间的问题处置机制。2.分析业务审批系统需具备测试环境。3.测试重点事项办件成效,包括实际用时、收取材料数量、办件数量、好差评情况。4.优化公共能力支撑效果,强化结果数据汇聚。(完成时限:10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按照省审改办、省数据管理局统一部署,健全由省人社厅牵头,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大数据集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由各部门业务和技术骨干共同组建灵活就业“一件事”工作专班,通过召开专班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有序推进灵活就业“一件事”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经费保障。灵活就业“一件事”涉及的系统建设经费落实分级保障原则,省级业务系统建设由省级财政统一保障,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系统、自助机设备改造对接,由市、县财政自行保障。
  (三)宣传推广。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审改办、省数据管理局,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灵活就业“一件事”的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服务推广,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利。要加强系统内部业务培训,着重加大对基层窗口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相关附件:
灵活就业“一件事”专班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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