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9-2
实施时间: 2024-9-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