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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等七部门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济市监综发[2019]5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5-16
实施时间: 2019-5-1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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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激发创新创优活力,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结合各部门职能,就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工作制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提速、便利、求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办工作机制,优化企业开办业务流程,压缩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开办时间,积极打造“4+1”企业开办登记模式(即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社保登记办理四个世界银行及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银行开户)。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 “三个一”目标,即线上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尽快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线下开办事项一窗通办,实行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将社保登记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执照办理、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3个环节压减一天办结;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行政许可后,企业银行开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符合条件的开户企业在银行即时办理开户手续,企业在银行账户开立后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
  进一步完善“一网通”系统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合并社保登记环节,加强信息共享,切实具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建立企业开办专门窗口或专区,应用全省“一窗通”系统平台,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尽快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动企业开办所有相关事项的全程电子化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配合)
  积极沟通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一窗通”系统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重复信息自动读取,不再重复录入;优化信息系统平台内的实时传递,方便企业由全程电子化登记与窗口登记的实时转换;建立“一窗通”系统企业开办各环节可跟踪、统计、反馈功能和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服务
  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时限,企业开办全部实现即时办结,材料指导在企业提交材料后2小时内办结,继续实行当日清零制度;5月底前上线身份识别验证系统,实现申请人身份信息一次采集、一次核查,多部门通用;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实行前置许可事项审批信息共享,已获得前置许可的审批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优化附件上传界面,住所承诺书自动生成,不再使用word文档版本;业务系统有企业登记信息的,不再需要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完善“一窗通”系统涉及登记注册有关事项说明,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建立自助服务区,完善自助服务设施,安排引导员引导企业自助服务;进一步推行免费帮办(代办)制度和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率;积极探索研发“秒批”系统,进一步提升登记效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进一步优化公章刻制备案服务
  实现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时间压减至4小时。加快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将VPN网络模式升级为互联网模式,借助手机支付宝等形式,实现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方便新开办企业自主在线选择公章刻制企业和实现网络支付;科学规划公章刻制企业数量,确保布局合理,公章刻制价格公正合理,促进良性竞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线上公章刻制备案的了解度和关注度,提高公章在线刻制办理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
  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企业信息运用工作,强化企业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简并流程、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现场一次办结。企业初次申领发票的,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优化“一窗通”系统涉税事项填写说明,提高企业办理便利度;尽快实现网上与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结果信息对接互认,登记注册窗口已验证身份的,办理税务事项时不再验证;大力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加大对重点行业和有使用需求纳税人电子发票的推行力度;加快推进企业开办涉税事项进驻政务审批服务大厅“一窗通办”窗口工作,实现税务事项与其它事项的一窗办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
  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网上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职工参保信息,无须另行登记其他系统或平台;简化办事环节,实现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即时办结;健全信息数据应用和反馈机制,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同步办理企业社保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反馈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进一步提高银行开户效能
  推动落实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许可工作,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材料,实现符合条件的开户企业在银行即时办理开户手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企业开户办理效率,提升开户便利度;贯彻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支持银行营业网点开展全流程服务市场主体开办的通知》(鲁市监个字【2019】144号)精神,组织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开展登记注册代办、帮办服务,积极开展依托“一窗通”系统的银行账户线上预约开户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优化企业开办工作。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按照《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人员,制定好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落实《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业务协同,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消除堵点难点,共同研究解决优化企业开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各区县所属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培训,让每个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全面了解、掌握和准确落实。要不断提升本部门信息应用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引导申请人更多通过线上办理业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优化开办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政务大厅、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并有针对性的对办事企业、办事群众宣传企业开办改革的措施、流程和成效,使企业和群众全面理解企业开办改革的环节、流程和时间,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能够积极享受改革的政策红利。
  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建立优化企业开办工作台账,对企业开办业务流程、完成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考核、年度评估制度。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不按时限、不按规范办理登记的,没有按照《意见》进度完成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建议市政府进行问责通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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