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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审服字[2024]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19
实施时间: 2024-6-1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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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公安局等7部门(单位)制定了《“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紧密联系企业线上线下应用场景的重要作用,深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加快“企业码”推广应用,建设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加强整体设计,推进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政府履职能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改革目标。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建设标准统一、接口规范、方便易用、安全可控的“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打造公开透明、内涵丰富的企业“数字名片”,推动企业数字身份跨平台、跨领域、跨系统的全场景应用。
  (三)“一企一照一码”功能定位。“电子营业执照”是由登记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经营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主要用于政务领域及商务领域中经营主体身份信息共享、法人身份认证、法人电子签名、网上亮照经营、网上验照、电子营业执照存档、企业内部授权管理等场景。
  “企业码”是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经营主体身份源点制发的静态二维码,是全国唯一互通互认的身份标识码,是登记机关通过信息集成为企业量身打造的个性化数字身份名片。“企业码”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张贴,主要用于主管部门、企业、大众扫码查看登记、许可、信用、监管、执法、年报等信息。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系建设
  1.优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升级电子营业执照政务端服务接口,提升接口对接便利度。推出电子营业执照大众端接口服务,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为各类社会经济平台推出电子营业执照验证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推动“企业码”全覆盖。“企业码”由登记机关按照统一标准生成,实行统一的展示版式、扫码内容、数据格式、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一次生成,终生有效,推动经营主体身份标识制度跨越式发展。推进“企业码”与“鲁通码”融合应用,完善“一码通城”应用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推动数据互通
  3.集成企业数字信息。推动建立企业多源数据库,全面覆盖已有的电子证照,同时进一步扩充电子证照归集范围。将登记注册、电子许可等审批类信息,纳税信用、税费记录等证明类信息,经营异常状态、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类信息,逐步关联至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推动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成为企业自治的核心工具。(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推进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各级各部门与“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系统对接,将“企业码”本地应用数据共享至青岛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升企业办事创业便利度。对于能够通过在线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确认企业身份和办事意愿的,不得要求额外提交纸质营业执照或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对于能够通过“企业码”查询到的企业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提交额外的证明材料。(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自贸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扩大应用场景
  5.在身份验证方面,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数字身份核验功能,将电子营业执照打造成市场经济全场景通行证,助力“无证明城市”建设。经营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验证”功能,在各类政务网站可一站式完成注册、登录,实现经营信息免填写、纸质营业执照免提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6.在信息共享方面,发挥“企业码”可复制、可打印、可公示优势,倡导企业“亮码经营”,鼓励大众“扫码监督”。通过扫描“企业码”查看经营主体登记信息、电子许可证信息、自主公示信息、监管记录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让监管部门“实时掌握”、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让生意伙伴“放心合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青岛自贸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7.在全程网办方面,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升级推出“青易办——电子签署中心2.0”应用。为各类政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系统提供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公共电子签署服务,助力构建全流程数字化、无纸化数字政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8.在监管执法方面,强化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畅通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之间的信息渠道,完善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在更大范围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至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构建“扫码验照”检查新模式。(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9.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推广“一照通投”服务机制,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深度应用,实现交易业务跨地域、跨平台的“一照通投”。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在线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全流程操作,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
  10.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积极支持社会经济各类平台对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推动在银行、移动通信、医疗、教育培训、电商、直播、交通物流等领域率先开展应用合作,实现“一部手机、一个身份、全网通行”。通过各类宣传,鼓励经营主体主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表明身份、验证身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1.在企业自治方面,支持凭电子营业执照查询企业登记注册档案、电子许可证、纳税信用等级和缴税记录、社保参保证明、经营异常记录等信息,实现“一照通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建立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和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一企一照一码”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工作,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推进“企业码”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市大数据局要强化公共数据平台支撑作用,协同推进电子签署中心优化升级;市公安局负责提供电子印章保障工作;青岛自贸片区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保障试点任务率先落地实施,挖掘制度创新案例并争取复制推广,有效助推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企业数字身份的应用环节和场景,逐步扩大应用范围;要大力做好信息化建设的人员、设施、资金、技术保障,推动本单位系统适应性技术改造,有序推进企业数字身份在各种服务场景的应用。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快试点先行,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利用简报、网络媒体等渠道,做好“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和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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