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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
发文文号: 苏市监[2024]12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6-26
实施时间: 2024-6-2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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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推动企业注销“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为目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实现“一表申请、一次提交、部门联动、限时办结”办理要求,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线上“一表采集、全程网办”,线下“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打造便捷高效企业退出渠道,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和服务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再造业务流程,打破层级、地域、部门、系统之间屏障,为企业高效办成注销登记“一件事”提供服务。
  (二)坚持便民高效。从实际需求出发,大力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注销“一门、一网、一线”办,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不限定申请方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三)坚持一体推进。构建一体联合推进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长效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业务协同、流程优化、全程网办、信息共享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注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为全省企业提供税务注销登记、企业注销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公积金注销登记、医保注销登记、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注销预约、企业印章注销等审批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服务,实现业务集成办理、数据实时共享、全程闭环管理工作模式。
  (二)办理方式。线上“一网通办”,企业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企业注销登记模块办理注销登记,在申请注销前,为企业提供注销预检服务,企业可以根据预检情况,选择注销方式。符合简易注销情形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选择普通注销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及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相关信息同步推送给税务部门。企业按相关规定开展清算活动,办结涉税事项,公告期满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注销登记前查验电子清税信息,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企业在申请主体资格注销登记时,可自主选择同步办理注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采用“一表采集、系统流转、联动办理、及时反馈”的方式集成服务,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各地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注销登记”服务专窗,提供“一窗受理、数据共享、联动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诉求“一线应答”,在江苏12345热线百科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主题信息集,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各地12345热线要积极组织民声接听员,依托热线百科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主题信息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进12345“民声接听员进大厅”,探索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设置12345专席,与首席代表、政策专员联动,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服务,并按12345表单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
  (三)工作安排。按照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确定的办理标准和流程,在南京、无锡、淮安、盐城、宿迁等地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各部门完成相应系统适应性改造和对接,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技术保障。6月底前,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7月份,开展系统联调联试。8月份,推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功能模块在试点地区上线试运行,并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9月份,在全省范围推行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整合企业注销登记涉及的税务注销登记、企业注销登记、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公积金注销登记、医保注销登记、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注销预约、企业印章注销等8项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附件1)、一张信息共享采集表格(附件2),申请人按照企业注销登记填报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可获取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附件4), 强化市场监管、公安、人社、住建、医保、人民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对企业注销登记关联的审批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开发集成功能模块。充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开发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办理功能模块,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进行数据流转,实现企业注销预检、公告发布、线上收件、后台流转分办、进度结果查询等功能,以更优化的业务流程、更畅通的数据共享、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实现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改造部门业务系统。省各相关部门根据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集成功能模块的建设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系统数据通道,实现业务状态查询、注销信息自动获取、办件任务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及时反馈,为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网上办提供技术支撑。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企业注销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处(科)室抓好工作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公安部门、人社部门、住建部门、数据部门、医保部门、税务部门、人民银行、海关等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组成的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试点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形成创新做法,为全省全面推开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细化工作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统筹制定工作方案、业务流程和技术方案,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做好企业注销数据的推送、流转和接收工作,做好办件结果的总反馈;公安部门接收到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后,同步注销公章刻制备案信息,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住建部门提供公积金注销状态预检服务,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企业注销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进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建设,支持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开展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组织做好12345热线应答工作;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负责通过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企业注销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企业开户银行,引导开户银行根据预约信息办理银行账户注销,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海关部门负责提供申请注销企业是否存在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的预检服务,根据企业注销信息,对已办结海关手续的报关单位,同步注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无需企业再次申请,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税务部门负责提供税务注销预检信息(包括2023年12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社保、医保欠费信息),及时反馈清税信息和税务注销结果。人社部门负责提供2023年12月1日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欠费情况预检信息,根据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获取的企业注销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医保部门负责提供2023年12月1日前企业医保欠费情况预检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医疗保险登记,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结果。各部门要对所涉及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提高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收集了解企业群众对注销登记“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改革成效和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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