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执业人员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兼职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24]8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8-1
实施时间: 2024-8-1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7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省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现场检查工作预计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现面向全省各事务所聘请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水平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承担检查任务。请各事务所结合《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川注协〔2022〕99号)的相关规定,认真遴选,积极做好兼职检查人员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兼职检查人员应为注册会计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含执行审计业务、复核、技术咨询)5年以上;
  (二)熟悉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及实务;
  (三)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5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同等条件下行业领军或高端人才优先聘用。
  二、推荐要求
  (一)请各事务所重视推荐工作,客观评价拟推荐人员,结合事务所工作安排,填写《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
  (二)检查人员一经确定,请各事务所积极支持,确保检查人员按时参加和坚持完成工作,其在事务所业绩考核不应因参加检查受到影响;
  (三)推荐方式:请将填写完成的《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加盖事务所公章后,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省注协监管部邮箱scjgb@126.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推荐截止时间
  2024年8月8日17点。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317272
  附件: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xlsx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1日

相关附件: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 湘评协[2021]10 2021/7/12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 冀财监[2024]17 2024/5/6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2023/12/29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 京财监督[2013] 2013/5/24
广东省2008年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粤注协[2008]73 2008/6/4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 云评协[2013]35 2013/5/2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十三 2016/3/9
关于印发《2008年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会计处、注协对会 2008/10/3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 黑财监[2009]77 2009/11/4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0年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 京会协[2021]30 2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