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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3-1
实施时间: 2024-3-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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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税务师行业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税务师事务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报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是展示税务师行业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窗口。各税务师事务所报送的信息,省税协将择优推荐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
  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税务总局重大税收法规、重大税收政策和措施出台后,中税协、省税协重要工作部署后,税务师事务所传达贯彻情况、具体落实措施;推进落实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出现的情况问题及完善决策的思路建议;
  (二)上级领导、各类工作组来税务师事务所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包括对重要事项的表态、意见和建议;
  (三)税务师事务所、广大会员在服务税收专项工作、服务税收改革发展、参与社会共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四)各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开展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等;新思想、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等;
  (五)会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需要协会帮助解决或向上级部门反映的问题等;
  (六)省税协的定期约稿;
  (七)其他重要内容。
  三、信息报送质量和要求
  (一)信息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可靠,所涉及的单位、人名、地名、事例、数字应当准确无误。
  (二)信息稿件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标题简明,结构严谨,语言精炼。
  (三)报送的信息内容一定要经过主要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审核,做到内容详实、数字精确,并在信息稿件后附撰稿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审稿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报的信息,照片必须为原图,画面清晰,构图严谨。
  (五)各税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采编能力,及时收集信息素材,认真编辑撰写。
  四、信息上报方式和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上报信息均通过邮箱统一报送省税协办公室。
  邮箱:77183438@qq.com
  联系人:齐研
  电话:024-23518550。
  (二)自2024年3月份开始,中税协《简报》将以每月2期定期编发,请各税务师事务所于每月10日和每月25日左右报送信息。
  (三)请各税务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此项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信息员姓名、联系电话以电子版形式报省税协办公室。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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