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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1-3
实施时间: 2022-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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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有效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推动家电消费持续恢复,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有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作用,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加强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着力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
  ——坚持重点突破。拓展方法、创新路径,聚焦消费活动、消费场景、消费服务、消费体验等重点内容,围绕服务、售后、回收、换新等重点环节,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横向协同和省、州(市)、县(市、区)联动,创新方式、政企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着力打通家电消费堵点,畅通家电消费渠道,丰富家电消费市场,优化家电消费环境,提升家电消费体验,持续稳定和扩大家电消费。到2025年,全省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消费规模显著提升,家电供应链水平有效提高,家电售后和回收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全省限额以上家电零售额年度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家电消费置换升级
  1.大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和家电生产、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面作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引导企业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广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等促销活动。鼓励家电企业加大家电促销力度,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手机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绿色智能家电换新推广。鼓励各州市结合实际探索促进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发展。鼓励企业上门回收、免费拆装,对相关车辆进社区给予保障,便利居民交售废旧家电。鼓励有条件的州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政策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丰富消费者选择,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2.完善家电下乡流通网点。各州市可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地区,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夯实家电下乡的流通基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鼓励家电企业推出适应农村市场特点和老年人消费需求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家电企业结合云南城乡消费特点,区分不同价格区间或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广泛开展家电下乡促消费系列活动,形成政策叠加效应,营造浓厚的家电促销氛围,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落地见效。(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
  4.创新家电消费新模式。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商平台全渠道融合,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消费场景。有效发挥线上平台功能,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扩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开展家电新品首发首秀体验、抽奖和免费试用等活动,组织绿色智能家电专题直播,突出绿色节能优势,提升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体验。统筹举办家电消费季、家电网购节等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组织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开展家电更新消费公益宣传行动,普及超期使用家电危害知识,传播绿色智能、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
  5.强化绿色智能家电产品配套服务。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消费,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加快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等地方标准的研制。推行绿色家电、智能家电、物联网等高端品质认证,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供指引。深入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参与推进智能家电产品及插头、充电器、遥控器等配件标准开放融合、相互兼容、互联互通。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推广互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应用。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和智能制造。(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利用好国际平台促进家电进出口。充分利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平台,积极组织省内家电企业参展参会,充分发挥国际平台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销售市场,便利国际优质家电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鼓励家电租赁和交房配置家电。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注重实用性、安全性,鼓励配置基本必要的绿色家电产品。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家电租赁业务,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消费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8.完善家电售后服务提升体系。完善家电配送、安装、维修的服务标准,推动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培育一批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售后维修人员服务水平,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提升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构建绿色家电供应链,培育家电领域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平台作用,动态分析投诉举报数据,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推行消费争议依法依规先行赔付。积极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主动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为绿色智能家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
  10.加快构建家电回收体系。推动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强化政策保障,支持家电回收网点、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推动家电回收行业提升规范化和规模化水平,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和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家电回收利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废旧家电回收拆解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严格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督促企业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全过程污染防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基础设施支撑
  12.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用网保障,全面实施千兆光纤网络部署工程,深入推进5G(第五代移动通讯)应用“扬帆”行动计划,夯实智能家电应用网络基础。加快推进高清超高清智能机顶盒普及应用,丰富电视内容供给,提升网络传输能力。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力保障城镇老旧小区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大用电用水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财税金融政策
  13.落实绿色家电财税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切实减轻家电流通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对符合政策的绿色家电政府采购力度,严格对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绿色产品标识、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实施节能、节水、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商务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相关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根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支持。倡导生产企业投保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保险。(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商务厅和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履职尽责,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有力行动,确保实效。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牵头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区域贯通、跨系统融通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密加强工作调度,细化工作台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压实各方责任。
  (二)加强政策保障
  各地、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注重以市场化、可持续方式扩大消费,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公平竞争。要注重集成现有政策集中发力,推动财政、金融、税收、商务、工信、能源等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家电企业的业务指导,进一步促进全省家电消费持续恢复和潜力释放。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有关部门要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广泛参与;要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动态宣传实施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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