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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税协发[2024]1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28
实施时间: 2024-4-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0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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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渝税发〔2024〕10号),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将对各税务师事务所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实施意见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同时将收集各税务师事务所的反馈和建议,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市税务师行业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附件: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实施意见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
  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实施意见

  2023年6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更好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2024年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渝税发〔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依法依规支持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专业化服务和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三个方面,对促进全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税务机关指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两个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高度重视,也为全市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有力保障。全市税务师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税收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现结合全市税务师行业实际,制定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一)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全市行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系列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全市行业人员始终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促进行业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在更好助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二)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市行业党委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市行业党建和发展工作,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力量,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同心服务团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行业业务指引,恪守行业职业道德,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事务所应建立完善党支部参与事务所决策、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事务所研究重大事项,应充分听取党支部的意见。事务所应当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配合党支部做好党务工作。
  (三)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市行业党委发挥党建指导员在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对事务所进行片区化管理,推动党建工作“双覆盖”,促进事务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为事务所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事务所党支部应当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亮身份,重视党员在事务所中发展,优先把税务师发展成党员,坚持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事务所负责人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党规、法纪的学习教育,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为事务所发展注入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贯彻落实行政监管要求
  (四)落实专业化管理要求。税务机关按照专业化管理原则,将辖区内的涉税服务机构集中于一个税源管理所管理的管理模式,实现对涉税服务机构的统一监管,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市税协进一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联系,向税务机关及时反馈行业相关信息,配合税务机关实施专业化管理。税务师事务所要落实专业化管理要求,加强与其他涉税服务机构的协同联动,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在涉税服务行业形成示范效应,适应并配合税务机关实施专业化管理。
  (五)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税务机关将所有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纳入实名制管理,坚持机构“应管尽管”,信息“应采尽采”,对涉税专业服务实施全面监管。市税协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行业自律管理信息,引导事务所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为税务机关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提供支持。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准确向税务机关提供事务所和员工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确保自身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六)落实备案登记管理要求。按照《通知》的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受托代为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案件、风险应对、出口退税、留抵退税、处理涉税争议等涉税事项或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时,应按照税务机关业务备案登记的要求,向业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对不如实报备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对其代理业务纳入风险事项管理。市税协将不如实报备相关情况的事务所列入重点检查对象,配合税务机关进行严格监管。
  三、切实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七)强化自律管理。市税协要加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日常检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其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据行业业务规范指引、惩戒制度和诚信记录机制,强化自律管理,推动规范发展。对服务程序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的、制度执行不力的,及时约谈整治并采取惩戒措施;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配合税务机关落实行政处罚措施,依规取消事务所会员资格,协助提请中税协取消税务师证书登记和收回税务师证书。完善协会网站内容,设置“红黑榜”栏目,让守信者上“红榜”、失信者上“黑榜”,强化与税务机关“红黑榜”平台的衔接,公开自律管理、诚信档案、等级评定、行业奖惩等行业信息,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八)坚持依法服务。税务师事务所应依法为纳税人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涉税服务,全面正确地宣传、解读税收改革和政策,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误导纳税人,不得使用夸大其词、虚假承诺等手段进行宣传推介。要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基本制度,落实两级复核要求,确保事务所的规范运行。要贯彻落实税务机关信用管理的新要求,提高信用等级,加强信用建设,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涉税服务。
  (九)坚持诚信为本。市税协依托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加强行业诚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告制度,提高行业整体的诚信水平。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开展涉税专业服务中,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践行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规定。坚持诚信为本,倡导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行业正常市场秩序。不得恶意低价竞争和操纵市场价格行为,不得诋毁同行和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采取商业贿赂和围猎公职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共同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
  (十)强化协作配合。市税协要主动增强与税务、财务、民政、法院、科委等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加大自律检查和惩处力度,坚决打击违规税务策划、“隐身”税务代理等问题,严肃惩治“围猎”公职人员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典型案例保持常态化曝光强化震慑。与注会协会、律师协会等同级行业协会建立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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