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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规范河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注册税务师、税务师印章模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1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14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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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我省注册税务师、税务师执业行为,提高注册税务师、税务师印章(以下简称“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现就我省注册税务师、税务师印章刻制统一模式和印章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凡会籍关系在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注册税务师、税务师,在出具的业务报告上签名时均需本人加盖印章,不得授权他人使用或借用印章。
  二、印章刻制按统一模式(见附件),由印章持有人注册税务师、税务师本人或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三、注册税务师、税务师应当按规定使用印章,加盖印章为红色。
  四、注册税务师、税务师自省外转入,转会手续办理完毕后,按本通知规定刻制印章。
  五、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本通知印章模式。
  附件: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税务师印章模式图样标准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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