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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交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注税协发[2024]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5-11
实施时间: 2024-5-1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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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决定,我省今年收取会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事务所)会费按2023年度收入总额的0.5%计算交纳;
  个人执业会员每人700元(应交2024年度);
  个人非执业会员每人50元(应交2024年度)。
  注:非执业会员在事务所工作的可同事务所一并转账,不在事务所工作的需到现场交纳会费。
  二、收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249433624528
  会费以汇款方式交纳,各事务所汇款时请备注团体会费金额和个人会员人数(如:团体会费5000元,执业5人,非执业2人)。
  三、资料申报及票据领取
  各事务所转款后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资料申报—交纳会费资料报送模块提交资料,资料根据报送项目模板填写(包括人员名单、电子邮箱、邮寄地址),省税协根据信息服务平台内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开具会费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发送到邮箱内。(也可通过微信或QQ直接发送模板内容,需主动联系办理人员)。
  交费卡盖章办理方式有两种:
  一是邮寄办理:事务所将会员会费交纳记录卡邮寄给协会(建议顺丰快递),协会把盖章后的资料顺丰邮寄回事务所。
  二是现场办理:事务所经办人员直接到协会办理,需携带会员会费交纳记录卡。
  四、办理人员信息
  联系人:田向阳,0371-56898030
  刘丽娜,0371-5689803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号豫博大厦东塔708室
  五、办理时间
  即日起到6月30结束,请各事务所抓紧时间,如期足额交纳会费,以免影响年度检查。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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