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化税收精诚共治 助力侨界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山税发[2023]6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14
实施时间: 2023-11-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山
阅读人次: 4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基层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各镇街侨联、市侨联直属团体: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与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同制定了 《深化税收精诚共治助力侨界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3年11月14日

  深化税收精诚共治 助力侨界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市侨联)共同建立“税侨共建”工作机制,分类分级精准对接侨界企业需求,以普惠性服务和定制性服务并举,助力中山侨界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宣讲协力共办。税务机关携手侨联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讲系列活动,运用网上纳税人学堂、侨界大讲堂等线上线下载体,做好侨企侨胞的政策辅导,增强依法纳税缴费、依规享受优惠政策的示范效应。
  二、税惠政策精准答疑。市税务局开设“税侨e码通”服务侨企侨胞专栏,定向归集梳理涉侨现行税费政策和指引,通过集成式二维码为侨企侨胞提供“智能+人工”精准答疑服务。
  三、侨乡青年普法用法。税务机关携手学校侨联建立青少年普法和青年就业创业税费服务驿站,打造初创企业和青少年学习税费知识、获取最新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四、税侨联动搭建平台。依托中山市新侨服务中心,税务机关、侨联搭建便利侨企税收服务平台,在政策咨询辅导、华侨华人投资项目、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税收确定性服务、税费争议调解等方面畅通涉税事务服务通道,助力打造“侨立方”综合服务体。
  五、节点延伸便捷办事。税务机关在有条件、有需要的税费服务场所开通侨界企业创业投资涉税事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涉税服务,提升办事便利度。在有条件的市侨联直属团体、镇(街)侨联、企业侨联设立税费服务驿站或服务顾问,组建“侨联联络员+税务网格员”服务团队,满足侨企侨胞办税缴费导办帮办和咨询辅导需求。
  六、涉税诉求快速响应。税务机关聘任一批侨界企业家代表担任纳税服务体验师,结合“侨青面对面” “走侨企、听建议”等组织开展专题体验活动,全面征集并响应涉税诉求。通过市侨联向侨企侨胞推介“有问题请找我”专项活动,高效办理收集到的涉税诉求。
  七、专属服务助力发展。税务机关做精做深大企业“一企一策”,结合“税语”定制、 “税收激活上市动能”等现有品牌,为重点侨企提供全税种、全流程、全方位的管家式定制服务。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侨企提出的重大复杂涉税费诉求,依申请推行税收事先裁定,提升税费政策适用确定性和跨区域执行一致性。
  八、联合走访精准服务。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务青年助企团、外语纳税服务团队等专业队伍作用,携手侨联等组织开展“税侨同心益企行”活动,为回乡投资的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特别是回国创业就业的海外归国人员提供税费政策宣讲、青年创业辅导、湾区发展服务活动等支持。
  九、银税助力降低成本。税务机关做好侨企涉税涉费业务信用失信风险事前提醒,引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并修复信用级别。充分发挥税务机关“银税互动”的品牌效应和实践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侨企的支持力度,拓宽贷款渠道,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
  十、柔性执法彰显温度。税务机关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事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纳税人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对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登记提醒和自查辅导、发票领用开具风险提醒、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大企业税收风险提醒和自查辅导、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开展自查辅导等涉税事项中推行非强制性执法,积极采取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方式,依法为侨企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 鄂政办发[2024] 2024/7/2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虚拟现实产业高质量发 鲁政办字[2022] 2022/6/16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 闽财会函[2024] 2024/10/17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2021/10/8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闽政[2018]15号 2018/8/16
关于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实施方案 发改振兴[2021] 2021/1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 鲁政发[2022]12 2022/7/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杭政函[2024]16 2024/2/18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23]32 2023/4/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实施2024年市政府“为企 杭政办函[2024] 20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