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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评协[2024]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3-1
实施时间: 2024-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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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24年2月26日至28日,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简称深评协)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九次理事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深评协2024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
  本年度会员会费减免方案结合中评协[2023]15号会费管理办法中的费不重收,即:计算单位会员会费时,对评估机构涉及资产评估领域之外,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土地估价业务、矿业权评估业务等其他专业领域的评估业务收入,可以选择扣除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作为会费计算基础,单位会员会费设最高限额,总体为机构减负。现将减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评估机构按减免方案进行会费缴纳。
  方案具体为:2024年度减免单位会员1/6会费,按会费标准的5/6交纳,同时单位会员会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机构可以选择扣除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作为会费计算基础(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分级管理、收入排名、自律监管的依据)。即:2024年单位会员会费按机构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和的1%、个人会员会费按1000元/人.年交纳,同时单位会员会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机构可以选择扣除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房地产估价业务、土地估价业务及矿业权评估业务等)作为会费计算基础。特别说明: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分级管理、收入排名、自律监管的依据。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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