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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通“一照通行”涉企许可证照联办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12-27
实施时间: 2021-12-3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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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企业多元办事需求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步提升准入准营透明度、便利度,本市于2021年12月30日对第一批高频涉企许可事项实施“一照通行”改革,推行开办企业和申请涉企许可事项证照联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开办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联办营业执照和涉企许可事项(联办事项详见附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广州市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行”平台(网址:https://zwfw.gzonline.gov.cn/wsbs-yztx/home)和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scjgj.gz.gov.cn/ywt/)办理,随时查询各业务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广州市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行”平台和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申领营业执照过程中,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交后,平台通过自动识别申请人自主申报的标准经营范围,智能推荐一站式联办事项清单,提供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清单。申请人如需在申领营业执照的同时,申请附表所列的许可事项,可在联办清单页面进行勾选,按照页面指引填报许可申办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营业执照和许可事项的联办申请,无需重复填报身份认证信息和电子证照等信息。
  (二)申请人也可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通过登录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首页更多优化方案中“一照通行证照联办”版块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广州市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行”平台“已申领营业执照”版块,按照页面指引申办。
  (三)各部门按照法定许可要求,同步联办上述业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核发相关证照。
  二、申请人成功办理联办营业执照和许可事项业务后,可通过以下方式领取办事结果:
  (一)申请人收到审批通过短信提示后,可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二)申请人选择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许可证(备案凭证、许可信息),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在“e证通”应用中自助获取、查询电子办理结果。
  三、企业可通过“e证通”应用和“穗好办”APP实现智能亮照亮证,社会公众可通过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小程序、“穗好办”APP、微信、支付宝等扫码功能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实时查验企业登记信息和证照情况。
  附件:广州市第一批“一照通行”涉企许可证照联办事项清单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广州市第一批“一照通行”涉企许可
  证照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1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4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零售)

 

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6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不含需冷链储存及运输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

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8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9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10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

 

11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12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1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4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食杂店、便利店、超市、烟酒商店、商场、娱乐服务类六种业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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