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中小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税发[2020]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3-11
实施时间: 2020-3-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精神,确保减税政策应享尽享,现将疫情防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中小企业认定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享受疫情防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企业划型应以法人为主体进行认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不得单独进行划型认定。
  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民办非法人单位等其他单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国家税务总局武 2020/1/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 2020/3/2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税 2022/1/14
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 2020/2/12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九省联保联供协作机 2020/2/1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 2021/9/14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征求《国家税务总 2019/10/8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厦门市新型肺炎疫情 2020/1/3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 冀人社字[2020] 2020/2/14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 苏政办发[2022] 202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