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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4]40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4-12
实施时间: 2024-4-7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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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4年9月举行。现将2024年度北京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二、考试科目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index.htm)。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
  (二)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7日至9日,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五、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报名材料审核、付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时间安排及考生报名网上操作说明等有关事项,另行发布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
  (二)咨询服务电话: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5592846
  各区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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