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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多措并举促进和扩大家居消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商务[2023]25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28
实施时间: 2023-8-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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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持续巩固消费回暖向好势头,结合《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和扩大我市家居消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居消费促进工作
  家居消费涵盖家电、家具、家装、家纺等多个领域,涉及产业多、上下游链条长、规模体量大,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多措并举促进和扩大家居消费,有利于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互促,带动居民消费有效增长和社会经济整体恢复发展。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促进和扩大家居消费的重要性,加强政府统筹和市场主导,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强化金融赋能,多措并举推进家居消费,促进居民消费潜力有效释放,为实现消费提质扩容提供重要支撑。
  二、把握重点,多措并举促进和扩大家居消费
  (一)把握消费趋势,增加家居消费新供给。
  1.提质绿色消费供给。
  支持家居企业向新材料、新设备、创意设计等方向升级,开展绿色制造,创建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加大绿色家居产品研发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加强绿色家居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鼓励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开展绿色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统一标识体系,拓展绿色家居产品认证范围。(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市场监管、财政部门)
  支持家居卖场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设置名特优新(名牌、特色、优质、新型)及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张贴绿色产品标识,多渠道向顾客推介绿色家居产品,扩大绿色家居产品销售优势。(责任单位:商务部门)
  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房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购买或更换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装配式装修,广泛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居民购买绿色家电、绿色家具等绿色家居产品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商务、财政部门)
  2.提升智能消费供给。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家居产品研发。鼓励供应企业和销售企业共享消费数据,开展家居产品反向定制、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促进智能家居设备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单品智能向全屋智能发展。(责任单位:经济信息管理部门)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行业及企业举办“智能家居消费体验节”,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样板装修试点”征集活动,推进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广智能家居消费。(责任单位:商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丰富适老消费供给。
  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市级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支持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鼓励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参与制定家居产品适老化设计通用标准;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大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备等家居产品研发力度,推进老年人产品进家庭。(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市场监管、民政部门)
  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促进适老化智能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研发及产品配置应用。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责任单位:民政部门)
  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
  支持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鼓励行业协会和家居企业举办适老家居展会活动,开展老人房设计大赛,丰富适老化家居消费场景。(责任单位:民政、商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顺应消费需求,拓展家居消费新场景。
  4.创新消费业态模式。
  支持家居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培育一批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的家电、家具、家装、建材行业领跑企业。鼓励企业打造线上家居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家电家具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有序发展二手家居流通产业。支持家电、家具、家装、家纺、家政等众业态、多元素相互结合,积极走进购物中心,加强与金融、平台等相互合作,在消费信贷、分期购物、联合直播、联合补贴等方面实现一体化消费联动。支持家居卖场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构建“大家居”生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一体化、全场景家居消费解决方案。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探索家居零售与文娱休闲、创意设计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行业协会评选推出一批“重庆高品质家居消费场所”,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监管等部门)
  5.支持推动旧房装修。
  鼓励改造改善老旧小区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引导居民同步开展室内装修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旧房翻新设计大赛,展示升级改造优秀案例,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进街镇、进社区、进乡村、进小区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公益性促销活动,各街镇、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等部门)
  6.开展家居促销活动。
  支持发动各区县和相关行业协会整合多方资源,依托“爱尚重庆”消费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家居惠民消费季、家电消费节、家装消费节、家居博览会、房交会等家居焕新促销活动,采取打折促销、换新补贴等方式,积极促进家居消费。用好西洽会、智博会等重点展会平台,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中国·重庆典范家居品牌计划”“渝派家居精工智造”“教学家具看重庆”等家居类品牌推广活动及家居类专业展会,展示家居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扩大优质家居产品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在各类促销活动中融入家居促销内容,推介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提高家居供给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金融监管等部门)
  (三)聚焦堵点难点,创造家居消费新条件。
  7.发展社区便民消费服务。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大力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与家居消费密切相关的洗染店、维修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进社区。积极支持家居行业和企业利用社区、小区闲置商业和公共区域设置“社区家居便民服务点”等公益性场所,开展便民家居咨询服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开展装修。鼓励家政企业和家电服务企业进社区、进小区,拓展家居清洁和家电维修、保养等业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商务、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8.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电(家具)、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完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小区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商务、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
  9.便利农村家居消费。
  持续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引导家居企业、电商平台等下沉农村市场,优化县域流通网络和渠道,加大适销对路家居产品供应,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集约化配送,降低农村消费物流成本。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有条件的区县可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家电、家具、家装下乡,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家庭装修。(责任单位:商务、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财政部门)
  (四)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家居消费新保障。
  10.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家装标准规范,鼓励在家居行业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家具及建筑装饰材料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打击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积极加强家居行业实施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被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的家居行业实施企业进行重点监管。鼓励开展家居行业诚信宣传活动,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鼓励行业协会等探索实施家居行业“黑名单”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支持引导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行业技能竞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人力社保等部门)
  11.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用贷款、“一次授信、跨年循环使用”等方式,加强对家居消费的信贷支持,鼓励给予利率优惠,积极推广数字化和线上化办理,简化审批程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订单贷、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等供应链融资方式,加强与家居生产企业、家居卖场、家装企业等合作,为经营商户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助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居卖场等商业网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金融监管、证券监管部门)
  12.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
  出台政策进一步扩大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凡符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以及职工与配偶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家庭实际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三、加强组织,协同协力推进工作落地见效
  (一)加强整体联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调动整合资源,压实各方责任,抓好具体落实。要充分调动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做好对接和服务,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市级有关部门要坚持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注重政策协同、加强整体联动、大办活动造势,统筹中央和市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活动开展,按照职能职责推进家居消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组织家居企业抢抓机遇、抱团促销,推动家居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家居消费促进工作的组织发动和工作调度,充分利用官网、官微和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和扩大家居消费有关政策举措,动员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广大市场主体参与到家居消费促进工作中来,在全社会营造家居消费浓厚氛围。
  (三)加强总结推广。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注重收集和整理本地区、本行业以及重点家居企业在推进家居消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复制推广,促进互学互鉴。该项工作纳入区县政府消费促进年度考核和消费提质扩容督查激励评价内容,对工作开展好、消费促进效果明显的区县,在考核评价时予以适当加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代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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