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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24]11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4-15
实施时间: 2024-4-10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89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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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专门与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激发行业专门与专业委员会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优秀委员模范带头作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对表现优异的委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专门与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评选名额
  每个委员会评选的优秀委员不超过该委员会总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策划、参加委员会或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缺席委员会会议或活动累计不超过3次。
  (三)积极发挥委员作用,围绕本协会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讨论研究行业重大政策、表决事项过程中,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委员专业决策作用。
  (五)注重理论研究、业务交流活动、创新发展,在协会举办的活动或组织起草的专业指导材料作为主讲人或牵头人积极参与。
  (六)按要求认真完成委员会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选方式
  各委员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共同评议推选优秀委员,并由主任委员或经授权的副主任委员根据评议推选结果,填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
  各委员会优秀委员名单报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定,经公示后正式公布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优秀委员,协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请各委员会于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优秀委员的推选,并将《推荐表》送省注协秘书处。
  联系人:梁小琴,联系电话:83063710。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推荐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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