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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税协发[2024]1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3-11
实施时间: 2024-3-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4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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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增加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以下简称“省税协网站”)的稿件来源,丰富信息宣传报道的内容和形式,扩大税务师行业影响,同时更好地倾听广大会员呼声,畅通会员反映问题渠道,现就加强各事务所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报送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重要渠道,也是展示各事务所工作成效和广大税务师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
  二、信息报送需把握的原则
  (一)坚持时效性原则。对需要及时上报、立即处理的重要情况,要做到搜集快、编审快、报送快,高效、快捷地反映情况。
  (二)坚持真实性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反映成绩、反映问题的各类信息都要力求准确无误,做到真实可靠、忠于事实、实事求是。
  (三)坚持完整性原则。要坚持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地挖掘信息资源,报送“有新意、有分量、有亮点”的信息。要坚持喜忧兼报,并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四)坚持规范性原则。要严格规范信息内容的审核,并注明信息起草人和审核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经省税协采用的简讯类稿件(含图片)按50—100元/篇进行奖励。
  (二)省税协鼓励向中税协、主流媒体、省内外报刊媒体投稿,凡是在中税协以上主流媒体刊登的宣传我省税务师行业的稿件(含图片),按100—300元/篇进行奖励。
  (三)在《注册税务师》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案例、业务交流、探讨类等文章100元/千字。
  (四)宣传奖励按季度统计发放。各类稿件请注明作者、投稿时间、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稿件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稿件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责任的均由投稿人自行负责。对所有已采用并支付稿酬的稿件,省税协享有其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五)各事务所上报信息的均统一发送至贵州税协邮箱:gz52ctaa@cctaa.com。
  联系人:郑静懿、徐院(党建)。
  联系电话:0851-86900033。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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