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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市监法[2023]12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12-5
实施时间: 2024-1-5
失效时间: 2029-1-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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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以下简称《基准》)已经省局2023年度第1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基层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适时对《基准》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准自2024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年1月4日。
  附件: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修正:

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见http://scjgj.qinghai.gov.cn/Policy/PolicyFormDetails?Policy_ID=C6F72673-0170-442C-B053-65B3B9D171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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