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收稽查与处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征求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7
实施时间: 2024-2-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7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令修正)第十一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拟修订贵州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形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1.电子邮件,地址:2966048853@qq.com;2.邮寄信函,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50081),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4年2月7日
  (联系人:陈朝宇,电话:0851-86906067)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令修正)第十一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拟修订的贵州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级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4年*月*日

  附件:
  贵州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注:本标准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单位名称

处罚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6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5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5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自治州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自治州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自治州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

400万元以上

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征求修订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意见的函.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厦门市税务 厦门市国家税务 2017/5/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 国家税务总局北 2019/5/1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税务系统重 2019/7/3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1/10/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 2015/3/1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20/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规范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6/8/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 桂地税发[2008] 2008/9/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