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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23]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1-14
实施时间: 2023-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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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县(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规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2023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 江苏省2023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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