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人社办发[2022]47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10
实施时间: 2022-5-1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5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 2013/2/25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国务院令第765号 2023/12/1
关于印发《1997年煤炭行业社会保险机构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煤财劳[险]字第 1997/1/1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 藏人社发[2022] 2022/5/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 粤府办[2012]12 2012/12/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 浙人社发[2022] 2022/6/1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申报200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厦地税发[2004] 2004/5/3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农 津人社局发[201 2013/7/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人社部令第13号 豫人社法制[201 2012/3/28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 渝人社发[2022] 202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