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国土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24]2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24-2-7
实施时间: 2024-2-7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发改环资〔2023〕12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的协调合作,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指导支持,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指导服务和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4年2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