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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告2023年第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6
实施时间: 2024-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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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区税务局、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宁夏桃李公益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3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宁夏桃李公益基金会
  2.宁夏吉庆公益基金会
  3.宁夏青年公益实践中心
  4.银川市慈善总会
  5.宁夏回族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6.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
  7.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8.宁夏盐池教育发展基金会
  9.宁夏国龙慈善基金会
  10.吴忠市春蕾天使爱心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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