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持续做好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渝经信科技[2023]2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12-15
实施时间: 2023-12-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9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工作精神,结合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对重庆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我委会同市科技局对公告中的企业进行了制造业类和非制造业类的初步分类,现将2023年我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转发给你们。
  请各区县经信部门参照名单,对制造业类的高新技术企业(附件1),按照《关于推进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工作程序,加强政策推送、工作指导、资格审核、资料报送。同时,针对前期工作通知(渝经信科技〔2023〕16、19号)中列入制造业类名单但未申报享受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助企应享尽享。
  非制造业类高新技术企业(附件2)中确属制造业的,应将修改行业门类的支撑材料(企业工商执照、情况说明等)连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一份(申报书、承诺书),于每月20日前报区县经信部门,由区县经信部门会同辖区税务部门共同审核后出具审核说明,在汇总表内备注“修改行业门类”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我市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类)
  2.2023年我市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非制造业类)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我市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类).xls    
附件2:2023年我市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非制造业类).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2017/11/19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2024年度享受增值 沪经信制[2024] 2024/8/1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 粤工信财审函[2 2023/10/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 2023/9/7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 工信部联电子函 2023/8/28
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 工信部联电子函 2024/9/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先进制造业“2023突破 鲁政办字[2023] 2023/6/30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 琼工信装科[202 2023/10/12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部门关 2023/12/21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 晋工信电子函[2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