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信息公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1-1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6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3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3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4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13.特种设备使用情况。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9.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0.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1.生产经营信息;2.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3.联系方式等信息;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5.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3年度报告。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年报信息时,需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的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三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报。
  省直年报业务咨询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 0371-65566516
  省社保局: 0371-65622933
  省统计局: 0371-65898826
  省商务厅: 0371-63576220
  郑州海关: 0371-12360或95198
  技术支持电话: 0371-85965466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 冀市监规[2021] 2021/2/7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 川市监发[2022] 2022/5/1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云政发[2021]14 2021/6/2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 川办发[2022]62 2022/7/25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 津市场监管规[2 2022/5/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贯彻落 沪税发[2022]44 2022/6/9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 琼市监规[2024] 2024/5/1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 冀政办字[2022] 2022/11/2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区实行市场主体“五证合 金政办发[2015] 2015/6/30
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建房[2022]50号 20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