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水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等68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科字[2023]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23-6-4
实施时间: 2023-6-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核实,水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名单附后)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附件:
  迁移企业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迁移企业名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