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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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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由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恰逢法定休假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4年1月2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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