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23]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11-28
实施时间: 2023-11-2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6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3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16元。
  二、2023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3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三、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9016元确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调整 沪人社农发[201 2014/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 沪人社养发[200 2009/1/15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 青人社字[2012] 2012/10/8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前兑现中 京人社居发[201 2012/1/17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按照本市城镇企业 沪人社养发[201 2011/1/1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 人社部发[2018] 2018/3/26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 大政办发[2014] 2014/7/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桂人社发[2023] 2023/11/16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 湘社险[2011]7号 2011/4/22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 济人社发[2012] 20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