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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终缴库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0
实施时间: 2023-12-2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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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3年度年终税费结算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3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终税费缴库业务通告如下:
  一、2023年12月25日17:00起,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暂停办理企业纳税人税费预约扣款、主动缴款业务。
  二、2023年12月29日17:00起,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税务APP、房产交易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全面暂停办理相关税费缴库业务。如有相关税费缴库业务需求,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三、2024年1月1日00:00起恢复各项税费缴库业务办理。
  请您提前安排好税费缴纳相关工作。感谢您的谅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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