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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会基层联络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税协发[2021]2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6-4
实施时间: 2021-6-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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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工作联络处:
  自基层工作联络处组建以来,各联络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加强落实涉税服务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陕税发[2020]70号)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狠抓任务落实,积极探索关于加强涉税服务三方沟通机制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确实将基层联络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有力地推动我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优化了涉税服务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联络处工作,全面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动担责
  各基层工作联络处主任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要认真履行联络处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所属各联系单位服务。各基层工作联络处要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汇报、主动配合、主动协调解决好涉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定期与税务机关、省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沟通,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二、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落实
  各联络处要建立和落实好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好陕税发[2020]70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联络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工作标准、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全力抓好落实,为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而不懈努力。为保障各联络处工作正常开展,对各联络处组织或参与召开的三方沟通工作会议,确因各参与方无会议场所到宾馆饭店发生的会议室场地费用,可据实到省税协审核报销。
  三、总结学习,相互提高
  各联络处要积极探索三方沟通机制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联络处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了解、深化互信,积极推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联络处组建以来,高新区、雁塔区、未央区、汉中市、宝鸡市、榆林市联络处认真落实联络处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亮点纷呈。希望各联络处相互借鉴学习,共同提高,开创联络处工作新局面。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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