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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23年重庆市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税协发[2023]4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8-30
实施时间: 2023-8-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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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建设,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中税协行业党委和重庆市税务局党委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渝税协发〔2023〕27号)、《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渝税协发〔2023〕28号)文件,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有关部署,市税协拟于近期开展我市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检查工作,持续强化市税协自律监督作用,进一步净化行业执业环境,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税协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税协会长向垣树担任,副组长由市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一波、市税协副会长白渝、市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田野、市税协副会长赵忻担任,成员由市税协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全面检查工作,4位副组长各带领一个小组,每个工作小组由市税协3名执业质量检查人员、1名工作人员组成。
  三、检查对象
  (一)新申请等级认定的事务所
  (二)较多税务师在其他机构缴纳社保的事务所
  (三)出具较多高新企业认定报告的事务所
  (四)频繁运用新媒体宣传的事务所
  四、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20日。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案头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案头审核
  对部分较多税务师在其他机构缴纳社保的事务所采取案头审核、约谈的方式进行检查,督促其在年底内完成整改;对部分出具高新企业认定报告较多的事务所,以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案头底稿复查。
  (二)实地检查
  新申请等级认定的事务所、频繁运用新媒体宣传的事务所及部分出具较多高新企业认定报告、较多税务师在其他机构缴纳社保的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具体被检查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
  六、检查内容
  (一)重点内容
  1. “挂证执业”专项整治:检查税务师将资格证书挂靠税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行为。
  2. “虚假报告”专项整治:对涉嫌出具虚假高新企业认定等报告的会员进行检查。根据近三年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及其开票信息和认定高新企业名单信息进行检查。
  3.“网络黑嘴”专项整治:对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行为;夸大自身胜任能力,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公开兜售涉税服务报告行为进行检查。
  (二)基本内容
  1.遵守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情况
  2.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3.遵守行业规范情况
  4.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情况
  5.规范会员管理情况
  七、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检查工作,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办公条件;按照资料清单(附件2)准备检查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二)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检查清单内容,认真、仔细开展检查,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据实指出,督促其整改。
  (三)抽调开展检查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以市税协检查人员身份开展工作,检查工作开展应严格执行《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要为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8月30日

相关附件:
1、自律监管专项检查被抽查事务所名单.doc    
2、自律监管专项检查事务所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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