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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23]24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2-2
实施时间: 2023-12-2
法规类型: 实务公告 指导意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1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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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帮助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充分了解破产案件审计的特殊性,掌握破产案件审计的程序、方法及技能,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提升执业能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了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研究工作,并形成了《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附件)。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供各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和参考使用。操作指引如有与执业准则及其指南、有关部门作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其规定为准。
  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省注协监管与技术指导部联系(电话:020-83063583)。
  附件: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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