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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5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海关
发文时间: 2023-7-14
实施时间: 2023-7-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32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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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推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在四川落地见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四川外贸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保障货物快进快出
  (一)尊重企业意愿,不断扩大进口货物“船(车)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范围,探索在有需求的港口复制“联动接卸”模式。扩大“离港确认”试点范围,探索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二)支持成都航空口岸“两场一体”高效协同运行,保障“7×24小时”通关需求,探索开展“直提直装”。支持航空口岸重点国际物流项目建设。
  (三)保障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推动更多农食产品企业获得高级认证企业资质。开展“远程视频查检”“集中查检”等改革试点。
  (四)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装备)进口,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加快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产业链货物及关键物料的口岸通关速度。
  (五)支持省内各指定监管场地发展,支持肉类、水产品、水果等产品扩大进口。实行“一企一品一策”,便利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出口注册登记备案。积极向海关总署推荐对外官方注册,支持攀枝花芒果、会理石榴、安岳柠檬等四川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支持川茶、川调等川货扩大出口。
  (六)支持能矿产品扩大进口。应用“先放后检”便利化措施,推动锌精矿等矿产品快检快放。对进口铁矿、棉花等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深化检验结果采信改革,开展进口水泥、服装等进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
  (七)优化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流程。对重点科研、重点产业项目涉及的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实现“即报即审、限时办结”。在成都落地实施出入境特殊物品“关地协同”机制,支持地方实施企业(机构)“白名单”制度,“特事特办”提升“白名单”企业(机构)检疫审批效率。
  二、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八)加强自贸协定宣传解读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继续扩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应用。持续优化出口原产地证书签证服务,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
  (九)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四川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靶向服务,推动税政调研成果转化,助力四川优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持续推广减免税快速审核模式,提升审核效能。
  (十)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范围,建立“一企一档”专属台帐,实行“一企一策”专人辅导,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做好AEO高级认证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四川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0%。
  (十一)支持民营企业壮大发展。依托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加大政策精准推送力度。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做到“一问题一方案”。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十二)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对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不予行政处罚的涉税违规行为,企业可依法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大力推广“互联网+”,网上受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
  (十三)持续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密切关注四川主要贸易国家(地区)技术、标准、规则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变化,充分利用各级平台开展预警通报。广泛收集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遭受损失情况,做好特别贸易关注和通报评议议题的提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宣讲培训,助力企业提升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意识及能力。争取“海关总署标法中心低碳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落地成都。
  (十四)搭建外贸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外贸产品碳足迹追踪体系研究,为企业提供低碳规则解读、碳管理培训、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等技术服务,有效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电池法案等国际贸易新规则。
  三、持续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十五)支持申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支持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保税物流中心。
  (十六)提升综合保税区便利化监管水平。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优化账册管理、账册核销作业、分类监管货物管理等监管模式。简化生产用设备解除监管手续。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建立跨直属海关联系配合机制,允许企业跨关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支持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所在的综合保税区开展平行进口车保税仓储业务,促进口岸与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
  (十七)促进加工贸易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加工贸易提档升级改革,提升加工贸易便利化监管水平。积极支持四川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简化加工贸易企业搬迁海关监管手续。促进区域内外联动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将技术含量较高、增长空间较大的加工制造和生产服务项目向综合保税区聚集,支持加工贸易上下游链条企业引进和培育。
  (十八)支持保税维修业务提质升级。落实四川省支持保税维修“十条措施”。支持综合保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维修目录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支持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按现行规定开展保税维修检测业务。
  (十九)积极推进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大力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加强与商务部门联系配合,支持出口海外仓建设。
  (二十)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鼓励企业在综合保税区设立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试点。
  四、持续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惠企服务质效
  (二十一)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对进口冰鲜水产品实施“两段准入”监管便利措施。开展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试点。落实四川省航空、水运、铁路口岸外贸进出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商品,在口岸实施“检查放行+风险监测”模式。
  (二十二)支持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配合地方不断完善特色功能应用。支持地方开展“智慧口岸”项目建设试点。支持“数智综保”“智慧空港”“智慧陆港”等特色系统建设工作。
  (二十三)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出口退税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在出口退税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服务企业创新,积极引导有需求的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持续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加强政策法规宣讲和风险提示,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提升企业防范化解侵权风险能力。
  (二十五)建立常态化重点企业跟踪调研机制,对重点商品开展跟踪监测,对外贸数据异动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深化推动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应用,提高数据查询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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