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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1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3]7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4-27
实施时间: 2023-4-27
法规类型: 上海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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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韵、刘炜、童麟、邵楠、陆敬波委员:
  五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建议”提案收悉,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管资本为导向,分层分类科学开展租赁管理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明确提出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授权让企业自主经营。在这一轮的国企改革中,更加突出战略型管控模式,明晰权责界面,推动生产经营事项下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上移。市国资委牢牢把握管资本职能定位,分层分类对国有资产租赁进行科学管理,对于房屋、土地等高价值重要资产租赁,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其他非重点资产租赁,充分授权企业自主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国资监管针对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
  二、强化顶层设计,着力健全不动产租赁管理制度
  目前,围绕规范不动产租赁工作,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已形成“1+1+X”的制度体系。其中,第一个“1”,即市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核心内容包括完善房屋出租管理制度、规范房屋出租工作流程、加强房屋出租租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四方面。第二个“1”,即上海联交所制定的《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操作细则(试行)》,并经过一年实践,修订完善后形成《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操作细则》。“X”即为市属企业关于不动产租赁的制度文件。从指导意见、操作细则到国有企业的制度规定,全面推动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着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不动产租赁相关管理制度,市国资委对部分监管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监管企业规范开展不动产租赁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现状及存在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结合巡视审计、第三方评估意见等,初步形成规范不动产租赁管理相关工作设想,拟于年内先试点推进再全面铺开。
  今年初,市国资委已举办规范市属国企不动产租赁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并选取17家市属国企作为试点企业参会,将根据试点情况,对《关于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市财政局、市机管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等重要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细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市区两级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有关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等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各类资产的使用情况,严格按规定实施各类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同时,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托公物仓等资产调剂使用机制开展资产的跨部门、跨单位共享共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依托数智赋能,探索提升不动产租赁管理水平
  上海联交所已建成不动产租赁平台,为市属国企及社会各界提供不动产租赁信息发布和进场交易服务。通过市属国企自主发布信息、合同备案登记等不动产租赁相关数据的积累,可以撬动各项租赁分析功能,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发现对象、市场发现价格的作用,为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数智赋能、提质增效发挥积极作用。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指导上海联交所立足“规范、服务、增值”,不断完善和提升本市国有企业不动产租赁公共平台建设水平,扩大平台影响力,吸引各市属国企加大推动不动产进场公开招租的力度。
  特此函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孙玙               联系电话:23117560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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