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高院文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23]183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3-10-21
实施时间: 2023-10-21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知识产权法院、具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执行好2023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是指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有关案件裁判提起上诉的案件。
  二、2023年11月1日以后作出裁判的、不属于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类型的案件,以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为上诉法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尾部对此作出准确指引。
  三、对于属于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类型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1日以后作出有关行为保全裁定的,应当在尾部写明“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当事人通过原审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的,原审法院应当在五日内检齐有关案卷并移送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四、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有关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以及涉及行政裁决等的外观设计专利行政上诉案件审理工作,为本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及时调配专业审判人才,同时加强对相关类型案件的对下审判业务指导监督,确保裁判标准统一,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实 渝府发[2016]56 2016/1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的 桂政发[2016]61 2016/11/18
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法发[2022]34号 2022/12/2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 皖政[2016]64号 2016/6/27
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国办发[2015]17 2015/3/2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打击侵犯知识 川办发[2015]39 2015/4/27
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 办字[2017]100号 2017/6/7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科[2013] 2013/11/8
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30号 2019/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专 津财建一[2016]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