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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0-7
实施时间: 2023-10-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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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武汉市东西湖红十字会
  2.武汉市蔡甸区红十字会
  3.武汉市新洲区红十字会
  4.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红十字会
  5.秭归县红十字会
  6.黄石市西塞山区红十字会
  7.黄石市黄石港区红十字会
  8.竹山县红十字会
  9.咸宁市咸安区红十字会
  10.潜江市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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