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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9-26
实施时间: 2023-11-10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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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21日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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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令第21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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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商务部令2017年 2017/9/14
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第244号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