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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23-9-7
实施时间: 2023-9-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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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经信厅、工信厅、经信局、工信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我们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相关附件: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pdf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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