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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评协[2023]10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6-26
实施时间: 2023-6-2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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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评估实施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推动评估行业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建立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热爱资产评估事业,有志于为全面推进我省资产评估工作服务;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机构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二)专业胜任能力
  1.资产评估理论界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资产评估研究,在资产评估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或丰富研究成果;
  2.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实务专家:应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担任质控负责人、首席评估师等以上职务;
  3.资本市场和金融评估实务专家:应长期从事资本市场和金融评估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担任质控负责人、首席评估师等以上职务;
  4.企业价值和其他评估实务专家:应长期从事企业价值和其他评估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担任质控负责人、首席评估师等以上职务;
  5.资产评估信息化专家:应具备丰富的资产评估、信息化工作和管理经验,在本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负责人,主持设计或实施过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优先条件
  1.省评协选聘的各专业委员会专家可优先入选;
  2.在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条件相当的情况下,省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人员库人员、全国和省评估高端班人才优先选聘。
  二、咨询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优先参加省评协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并就会议议题或活动主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就相关法律、资产评估准则制度和实务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优先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相关课题的研究;?
  4.及时获得有关资产评估行业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5.优先向外单位推荐参与有关评审业务;
  6.承担专家库的相关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适当经济报酬。
  (二)承担的义务
  1.配合省评协对有关资产评估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并及时反馈;
  2.配合做好资产评估准则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咨询、疑难解答工作;
  3.配合做好资产评估行业相关课题的研究等工作;
  4.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5.不得以省评协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的名义从事损害省评协名誉及利益的违法违纪活动。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江苏省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附件)。 ?
  (二)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予以审核把关,并在《江苏省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提交材料。2023年7月3日前,申报人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人事任命(聘任)书、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江苏省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原件报省评协监管科,电子档发送指定邮箱。
  (四)审定聘任。省评协依据聘任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聘任,聘期3年。对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省评协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联 系 人:洪梦洁、王春林
  联系电话:025-83633909、3910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506室
  电子邮箱:jscpv506@163.com
  附件:《江苏省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江苏省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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