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人员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会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评协[2023]4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8-21
实施时间: 2023-8-2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8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3〕13 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3〕13 号)规定,我们已将更新后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登记须知》、《资产评估师转所转会须知》、《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注销登记须知》和《单位会员入会登记须知》发布在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网站(http://www.tjicpa.org.cn)首页“办事指南”中,为各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会员管理业务提供参考。
  二、我会已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册的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统一制作并发放了新印鉴。凡2023年7月1日以后转入或登记入会的执业会员,应由其所在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规格和式样统一制作印鉴。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按中注协要求指派一名管理员,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系统中本机构相关业务审核等操作。
  四、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天津市执业资产评估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注协〔2016〕19号)废止。
  各资产评估机构在相关会员管理业务办理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协会注册监管科联系解决。对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系统使用中的相关意见建议也可进行反馈,我会将汇总梳理并适时向中评协汇报。
  联系人:王全影
  联系电话:23287883
  联系邮箱:zxzcb@tjicpa.org.cn
  2023年8月2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1号--会员交 深证上[2021]37 2021/4/2
关于发布《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四件自律规则 中期协字[2016] 2016/1/26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 上证函[2022]98 2022/6/24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 2011/6/9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1] 2021/11/15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2015年修订]的 2015/4/29
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外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大商所发[2020] 2020/12/8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鄂评协[2022]35 2022/11/3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1号--投资者 上证函[2022]98 2022/6/24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 上证函[2023]33 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