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44号[D类05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10
实施时间: 2022-7-1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63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嘎玛曲杰委员:
  您与其他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当前各级藏医医疗机构在执行《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过程中因发票问题致使此项政策难以落地生效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因此,如藏医院制剂室需要以医院制剂室的名义开具发票,建议以制剂室名义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按规定领取发票。
  同时,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区藏医院制剂室调剂使用藏药制剂领用发票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7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黑地税函[2011] 2011/6/2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 皖国税发[2006] 2006/12/2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和税控装置管理有关 京地税票[2004] 2004/11/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发票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通 京地税票[2003] 2003/5/29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4号党派团体 吉地税函[2017] 2017/4/24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49 2023/5/2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 闽税函[2023]12 2023/7/24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统一发票种类的通知 黑地税函[2008] 2008/5/2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收购发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0] 2000/5/1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博物馆等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3] 200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