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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评协[2023]2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6-9
实施时间: 2023-6-9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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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按照中评协《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27号)的要求,我会决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整治资产评估机构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备案的省内资产评估机构(包含总所授权进行业务报备的分支机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总所未授权进行业务报备的分支机构不纳入我会本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将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或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以下统称业务报备)。
  (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存档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协〔2018〕44号)规定执行;2022年1月1日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规定执行。
  (三)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资产评估协会备案。评估机构已安排联系人加入“四川评协业务报备工作群”(QQ群号:383077846)的视同已在我会备案。
  三、 检查方式
  ( 一)自查整改
  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的省内资产评估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应积极组织本机构开展业务报备自查和整改。若自查发现存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未完整报备的情况,请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进入“行业管理平台”中的“业务报备”模块完成补充报备整改工作。本机构形成的自查整改报告(见附件)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名为:“机构简称”+自查整改报告”)发送至我会业务监管部邮箱scpx_ywjg@163.com。协会联系人:叶茂、钟欣池,联系电话:(028)86756829、86756215。
  (二)抽查核查
  1.抽查。我会将对自查阶段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自查整改报告进行梳理分析,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核对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对象和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2.重点核查。按照中评协的统一安排,我会将重点核查上市公司公告中涉及未报备的资产评估报告(重点核查机构名单由中评协下发我会,核查时间另行通知),排查是否为虚假委托,了解未进行业务报备的原因。核查内容包括:是否签订委托合同,是否已出具评估报告,工作底稿是否已归集整理,是否实际收款等。
  (三)自律惩戒
  1.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规的资产评估机构, 我会将予以自律惩戒。其中:2021年12月31 日前的违规行为适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1月1日后的违规行为适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自律惩戒程序参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
  2.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按中评协要求纳入下一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范围,予以重点检查。
  四、 工作要求
  (一)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整改,并向我会提交本机构资产评估业务报备情况自查整改报告。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整改。
  (二)被列为抽查及重点核查的资产评估机构,接到我会的检查通知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及时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并做好配合工作。
  (三)我会将资产评估业务报备情况纳入日常自律监管范围,结合执业质量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
  资产评估机构(全称)业务报备情况
  自查整改报告

  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机构代码、组织形式、法人、评估师数量等基本信息。
  一、自查情况
  ( 一)是否将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要列出2019年以来各年度出具的报告数量、完成报备的报告数量、未完成报备的报告数量。
  (二)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存档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三)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资产评估协会备案。
  二、 整改情况
  存在上述三个方面业务报备问题的,分析原因,并描述整改完成情况。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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