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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2023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评协[2023]2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6-14
实施时间: 2023-6-14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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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省评协将于7月至10月中旬开展司法评估业务专项检查、业务报备专项检查和2023年资产评估行业联合检查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需从各资产评估机构中抽调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丰富执业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参与行业执业质量实地检查工作。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推荐检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推荐人选需在评估机构连续专职执业满5年,具备承办大型项目的经验,现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操作规范,熟悉掌握评估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
  (三)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热爱评估行业,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热爱评估行业,吃苦耐劳,能够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及省评协安排的检查任务。
  二、推荐要求
  各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人员的推荐工作。全省2021年度综合评价AA级以上的评估机构须推荐1名检查人员,其他评估机构结合本机构情况推荐。
  省评协将结合检查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筛选,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省评协将单独通知入选的检查人员及所在机构。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安排在2023年7月-10月进行,每个检查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的时间约7-10天(含周六、日)。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人选入选作为检查人员的,所在机构在机构年度综合评价中将予以相应加分,并优先推荐参加行业各项活动。检查人员参加检查工作的时长计入本年度执业会员面授继续教育课时。
  (二)相关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本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行业检查工作,合理安排已确定参加检查工作的评估师的评估执业活动,保证参加检查的工作时间。
  (三)检查人员一经确定,必须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原则上中途不能请假,不能更换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省评协请假报备。
  请各评估机构在6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报省评协秘书处。
  联 系 人:樊友珩
  联系电话:027-87837805
  电子邮箱:hbpas02@163.com
  附件:2023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人员推荐表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3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人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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