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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十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市监发[202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5-12
实施时间: 2023-5-12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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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扶持个体工商户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更好地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支持个体工商发展十项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聚集政策激活力,聚能优服办实事,聚合力量促发展,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党建领航行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经验和资源优势,持续开展“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活动,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动力,夯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点通过提升组织功能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强化智慧赋能构建“五化双促”党建新格局、实施标准驱动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系列措施,提升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质效。(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配合)
  (二)开展金融赋能行动。联合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着力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长,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占比。优化信贷产品供给,针对个体工商户缺少抵押物等特点,探索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机制,综合运用个体工商户经营信息、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创新小微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推出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满足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聚焦外贸、制造业、文化旅游、交通物流、餐饮、零售等重点领域,筛选一批正常经营、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形成“白名单”,加强融资对接,实施精准滴灌,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靶向性”。推动“银税互动”增量扩面,将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2023年新增普惠小微贷款2500亿以上。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减少中间业务收费,改进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让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
  (三)开展创业帮扶行动。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升级重点群体培育、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赋能、灵活就业保障、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典型示范等政策措施,鼓励各市实施“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新模式,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进一步减轻融资负担,缓解创业就业难题,提升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能力,最大限度释放创业活力。深入开展“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进商圈、进市场,提振消费信心,助力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稳就业促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
  (四)开展聚能优服行动。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活动。各部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服务体系,实施“一单、一账、一图”标准化服务(“一单”即梳理编制企业服务事项清单,方便企业联系对接;“一账”即建立企业帮扶台账,提供一企一策精准靶向服务;“一图”即绘制服务流程图,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山东实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个体工商户活动,推动国家、省及部门惠企政策解读落实到位、需求困难问询到位、助力发展帮扶到位,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惑、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配合)
  (五)开展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创业培训,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促进创业者扩容提质。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金融服务月”“质量月”“标准日”“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宣传服务平台作用,集中宣传培训政策法规和金融、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专业知识,开放实验室,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专家解疑释惑,提升个体工商户专业素质和抗风险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
  (六)开展精准培育行动。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统筹各部门资源,加强政策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分别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在分型基础上加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拔和培育力度。制定《山东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意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我省市场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实施个体工商户“转企前”分型分类培育,“转企中”优化登记服务、便捷许可办理、简化办税流程,“转企后”综合扶持,支持做优做强做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配合)
  (七)开展联调联动行动。发挥个体工商户联系点作用,开展点对点联合调研和问卷调查,了解真实情况,针对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环境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供决策服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实现各部门优惠政策宣传解读、执行口径保持一致,直达基层、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根据国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适时开展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督导,推动完善市、县(市、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级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八)开展环境优化行动。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山东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已出台的金融、财税、社保、就业等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个体工商户平等享受政策支持、参与市场竞争。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则联”原则,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检查,实现更大范围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简化个体工商户年报程序,提供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开发公示系统(山东)企业端信用修复入口,实施信用修复全流程网上运行。强化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整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优化网络平台服务,积极引导平台经营者在入驻条件、服务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责任单位: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九)开展法律服务行动。深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支持律师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载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纠纷。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个体工商户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积极搭建律师惠企服务平台,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联系合作,指导律师参与企业合规工作,助力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
  (十)开展政策宣传行动。加大政策发布宣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宣传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云直播、微课堂,以及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鲁税通平台、小微企业名录(山东)等多元化渠道,及时归集发布有关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做好优惠政策解读宣传、咨询服务,提升政策的知晓度,确保个体工商户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培育宣传典型,倡树工匠精神,讲好个体工商户发展故事,交流经验,示范带动,引领个体工商户健康持续发展。(责任单位: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广大个体工商户是保民生、保市场、稳就业的重要支撑,是推动经济复苏发展的基础,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坚持务实高效。要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对接帮扶等工作,确保反馈的困难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广大个体工商户真切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发展信心。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部门要细化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做文章,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地见效。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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