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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6-26
实施时间: 2023-6-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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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于2023年6月29日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工作安排
  2023年6月26日18:00至6月27日8:00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将会暂停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服务,同时会影响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相关业务办理。
  二、启用功能介绍
  电子税务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找到【税务数字账户】功能模块,使用该功能,可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具体操作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使用习惯。2023年6月27日系统升级结束后,被税务机关列为灰名单的纳税人仍然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等业务操作。
  三、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处理时,对具体操作方式、流程等存在疑问时,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侧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咨询帮助。
  请纳税人缴费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避免因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相关应用系统停机升级影响办理涉税业务。若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对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的内容存在疑问,可以查看附件所列的操作指引,或关注青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查阅专题辅导,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咨询,或拨打0971-12366热线进行线上咨询并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
  2.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用票调整变化
  3.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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