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3-6-30
实施时间: 2023-6-30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3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黑价格[2015]71 0001/1/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财建[2016]22 2016/4/1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江苏省成品油价 0001/1/1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简化调价操作方式等有关事项的通 发改电[2016]26 2016/1/13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江苏省成品油价 0001/1/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冀发改传[2013] 2013/10/3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5] 2015/8/18
关于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 2007/11/26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江苏省成品油公 0001/1/1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国家税 粤经贸电力资源 200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