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人员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证券检查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评协[2023]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6-27
实施时间: 2023-6-27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14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证券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各有关资产评估师:
  为贯彻落实加强财会监督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监管能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41号),决定建立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选省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资产评估、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证券评估业务实践经验;
  (三)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连续登记执业8年以上,至少在某一细分专业领域内具有特长;
  (四)在证券评估机构执业,担任项目经理以上(不含)职务5年以上且最近5年内作为资产评估师签署过不少于2份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整体评估业务报告,或负责本机构质量控制工作3年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检查工作;
  (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八)入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技术专家库、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等人员优先考虑。
  二、入库方式
  按照本人申请、评估机构推荐、省评协审定的方式选拔入库专家。
  (一)本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地方协会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评估机构推荐。申请人所在评估机构同意申请的,机构负责人应当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报送省评协(含备案地在浙江省内的分支机构)。
  (三)省评协审定。省评协对申请人员是否满足入库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确认入库。
  三、有关要求
  (一)2023年7月7日前,申请人完成申报。申报方式:将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PDF格式和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省评协业务监管部邮箱:zicpaywjg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X(姓名)-省评协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申报”。
  (二)省评协根据申报情况,经综合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专家库名单,于协会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省评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蔚,电话:0571-85179671。
  附件: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入库申请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地方协会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申报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的通 豫评协函[2014] 2014/3/14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证券业务检查专家库的通知 皖评协[2023]10 2023/6/16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专家库 粤评协[2014]13 2014/4/23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的通 深证上[2020]50 2020/6/12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 粤注协[2016]24 2016/2/4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川评协[2024]40 2024/10/25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聘任资产评估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 琼评协[2022]70 2022/10/24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库首批专家 渝财绩[2014]3号 2014/4/18
中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 2022/9/19